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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师类考生面试须知及纪律


文章来源:(临清市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)  阅读次数:(1674)  更新时间:(2009-7-23 22:50:58)


    一、面试须知
    1、面试时间:各职位面试时间为5分钟。
    2、面试形式: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,以回答问题为主,要求回答问题使用普通话,满分100分。面试要素及分值:综合分析17分,言语表达20分,应变能力14分,计划、组织与协调能力10分,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14分,自我情绪控制10分,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匹配性7分,举止仪表8分。
    3、面试流程:面试考生按规定时间到第三高级中学(市委对面)艺术楼前集合,由工作人员点名后进行抽签,确定面试顺序,进入各自候考室验证(身份证、准考证)→→根据引导员安排考生到面试室参加面试→→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室外等候公布成绩→→成绩公布后到一楼门口凭身份证、准考证领取通讯工具,离开考区。
    二、面试纪律
    1、考生持本人身份证、准考证于7月25日早7:00准时到达临清市第三高级中学(市委对面)艺术楼前集合,抽签后进入各自的侯考室,面试开始后迟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。
    2、按规定关闭一切通讯工具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,开考后发现考生依然携带通讯工具的,立即取消面试资格。
    3、按抽签顺序等待面试,面试前在侯考室等待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因故需离开侯考室时,需向工作人员申请,并由工作人员陪同。不服从管理者,视情节予以处理。
    4、进入面试考场,考生只准报清自己的抽签序号,不得向评委介绍有关自己的姓名、准考证号、毕业院校、家庭及亲友等有关情况及一切个人信息,违者面试判零分。
    5、考生在面试过程中,如有情况及时向工作人员请示。
    6、考生要遵守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,不得大声喧哗,文明报考,礼貌面试。
    7、退场后不得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,不得向其他考生及亲属透露考试题目及内容。
    8、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或发现有其他舞弊行为者,取消面试资格。
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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